按近視的程度分類:分為低度、中度、高度和重度近視。-3.00D以內的近視為低度近視;-3.25~-6.00D的近視為中度近視;-6.25~-10.00D的近視為高度近視;-10.00D以上的近視為重度近視。
根據(jù)近視眼的病理進展分類,要以分為單純性近視和病理性近視:
大多數(shù)近視眼是在學齡期開始出現(xiàn),進展較慢,發(fā)育穩(wěn)定后近視度數(shù)在-6.00D以內,眼底沒有病理性的改變,戴鏡的矯正視力正常的,這樣的近視稱為單純性近視;
如果從很小就開始近視,進展快,在20歲后近視仍在加深,達到高度或重度近視,眼底合并病理性改變,戴鏡的矯正視力低于正常的,這樣的近視稱為病理性近視。
根據(jù)調節(jié)的參與分類,又可以分為假性近視和真性近視:
假性近視是由于眼的調節(jié)緊張而出現(xiàn)類似近視的表現(xiàn),用睫狀肌麻痹藥散瞳之后,檢查并沒有近視,而是正視眼或遠視眼。假性近視的本質并不是近視眼,而是類似近視的假象。判斷是否假性近視還是真性近視的唯一方法就是散瞳驗光。如果散瞳之后驗出是近視就是真性近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