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癥一般起病于36個月以內,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核心癥狀,即:社會交往障礙、交流障礙、興趣狹窄和刻板重復的行為方式。
(1).社會交往障礙
該癥患兒在社會交往方面存在質的缺陷。在嬰兒期,患兒回避目光接觸,對人的聲音缺乏興趣和反應,沒有期待被抱起的姿勢,或抱起時身體僵硬、不愿與人貼近。在幼兒期,患兒仍回避目光接觸,呼之常無反應,對父母不產生依戀,缺乏與同齡兒童交往或玩耍的興趣,不會以適當的方式與同齡兒童交往,不能與同齡兒童建立伙伴關系,不會與他人分享快樂,遇到不愉快或受到傷害時也不會向他人尋求安慰。成年后,患兒仍缺乏交往的興趣和社交的技能,不能建立戀愛關系和結婚。
(2).交流障礙
該癥患兒言語交流方面存在明顯障礙,包括:①語言理解力不同程度受損;②言語發(fā)育遲緩或不發(fā)育,也有部分患兒2-3歲前曾有表達性言語,但以后逐漸減少,甚至完全消失;③言語形式及內容異常:患兒常常存在模仿言語、刻板重復言語,語法結構、人稱代詞常用錯,語調、語速、節(jié)律、重音等也存在異常;④言語運用能力受損:部分患兒雖然會背兒歌、背廣告詞,但卻很少用言語進行交流,且不會提出話題、維持話題或僅靠刻板重復的短語進行交談,糾纏于同一話題。
(3).興趣狹窄及刻板重復的行為方式
該癥患兒對一般兒童所喜愛的玩具和游戲缺乏興趣,而對一些通常不作為玩具的物品卻特別感興趣。患兒行為方式也常常很刻板,如:常用同一種方式做事或玩玩具,要求物品放在固定位置,出門非要走同一條路線,長時間內只吃少數幾種食物等。并常會出現刻板重復的動作和奇特怪異的行為。
(4).約3/4該癥患兒存在精神發(fā)育遲滯。
約1/3-1/4患兒合并癲癇。部分患兒在智力低下的同時可出現“孤獨癥才能”,如在音樂、計算、推算日期、機械記憶和背誦等方面呈現超常表現,被稱為“白癡學者”。